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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研东皱眉,问
:“那如果,作案人不是工厂住宿员工呢?”
“或许,他们有的
兼数职,比如同时负责调查、踩
、劫持、杀人等,因此团伙人数无法确定,但至少有三人。”
“对比这些车的车牌,及驶
、驶
那段路的时间,都可以一一对应上,可以排除这些车辆的嫌疑。那就只剩一个可能:面包车和
托仍旧停在那一片无监控区域。”
“所以,他们不可能分开,依旧得一人开车,一人看着婴儿。那么,至少就还得有一人,
理停在无监控区域的面包车和
牌
托,明白了吗?”
“即使他们换了车牌,周遭监控总能拍到有白
面包车和
托开
来吧?但事实是,该案案发后48小时内,经过的
托车、面包车乃至白
面包车都不少,但就是没有从无监控路段行
的。”
他沉默片刻,组织了下自己的语言,说:“如果是团伙作案而非个人作案的话,作案方式上便能灵活的多了。相对而言,咱们调查的方向,也得稍作更改。至少,非厂内留宿员工的嫌疑,不能这么轻易排除。”
“‘小冰冰’的监控虽然很稀疏,但大门
的可不是摆设,他如果步行回厂的话,肯定会被监控拍下。所以,他肯定是利用密闭式
通工
回去的,只有这样,才能将婴儿给藏好。”
“不,需要的。”袁友冲说:“无监控路段只有那么一
范围罢了,如果无人接应的话,劫持者和司机分离后,面包车、
托总得开
来。”
于辰皱眉:“为什么一定得有人接应?如果对方对案发地
周边路况相对熟悉的话,完全不需要…”
“涉案车辆早就被
理掉了。”于辰回答说:“可这仍然不能证明有接应吧?他们完全可以就此分离,一人抱着婴儿离开,另一人留下
理车辆。”
“第二桩案
,白
牌面包车,以及第三桩案
,
牌
托。”袁友冲说:“要完成这桩案
,至少需要三人
合:一人开车,一人
抢婴儿,另一人接应。”
“举个例
,作案团伙劫持婴儿后,在外将之杀害、清洗
净,随后隐晦的送
工厂,由该团伙内的留宿员工将之放
冰库中,有没有这
可能?”
谷研东好奇的问
:“袁队,至少三人这个结论,你是怎么得
的?”
袁友冲一愣,不着痕迹的
了
,对他说:“你继续。”
持,有人负责开车撤离,有人负责接应,有人负责杀人、砍
、清洗尸
,还有人负责藏尸。”
“这桩案
接给我们之前,一直是下边的大队在负责侦查,包括那片无监控区域也仔细查过,可涉案面包车和
托至今都没有找到。这又说明了什么呢?”
袁友冲思索片刻,摇
:“可能
很低。”
“一人离开?怎么离开?去哪?”袁友冲冷笑:“
照我们的思路,作案人是‘小冰冰’的住宿员工,那他只能抱着尸
回工厂。但大白天的,
去时还双手空空,回来时就多了个婴儿,不会惹人怀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