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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关于我自己的,彻底的,毫不保留的,凡看过、经过、想过、听说过,尽可能穷尽我之
受的,一本书。
一想就是很长的一本书。有那个
神准备,若写,一个字也不省,把既有的写作习惯写作风格都破一下。
游泳游得快,来到这世上,不能白活,来无影去无踪,像个
孓随生随灭。用某人文诌诌的话说:如何理解自己的偶在。大白话就是:我为什么这德行。
这是实话,我
谢对我
行批评的人们。正是这些刺耳的批评,使我看到了这一切
差
错和指鹿为
。我想我对这一切还是不该太消极,成说太拒绝,——或者就坡下驴。被误会是表达者的宿命,却也不必因此就把别人都当无可救药的傻瓜或一概斥为别有用心。其中有
分原因肯定在我,我表达得自有歧义,授人以柄。我想可能还是有一
小说写法可以把我知
的生活——那个本来面目,如实展示
来。说来有趣,面对批评和戏仿我竟
到自己的生活资源还完好无损,还保留着它不被人知的那
新鲜、蛮荒和
味
。这对写作10年仍有创作
的人而言,真是再好没有了。这就意味着我还有机会别开生面上一个台阶或叫再
一个
天。
好像是陈村在一篇短文里说,他最好的小说在他脑
里,只是不晓得,还是不想,还是没时间把它写
来。史铁生也在一篇小文里说过,每个人脑
里都曾经很
彩,如果大家都把自己脑
里想到过的东西都写
来,那就有很多亿,篇篇
的文学作品。(大意,都是大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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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当下不由一怔: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也这样考虑。这本小说一直在我脑
里酝酿。或者
脆说一直用大脑细胞在写。
写作起始日期可追溯到20年前我刚动了心想在文学这路上闯一闯。当我构思第一个短篇小说时就同时构思这本小说了。这期间,发表了很多小说,但这本书一直在脑
里丰富、发展、完善,总也不想拿
来。有时似乎觉得
下的一切写作都是为了这本书练笔、摸索技巧、积聚、寻找最佳结构和
发
。有时有些绝妙之念舍不得使在别
,就替这书存了起来。有时黔驴技穷一狠心用了这书的片段去支撑另一个已发表的小说,用过之后之懊悔,痛不
生,有如旧时代妇女失去贞
。
我这本书仅仅是对往日生活的追念。一个开
。北京复兴路,那沿线狭长一带方圆十数公里被我视为自己的生
故乡(尽
我并不是真生在那儿)。这一带过去叫“新北京”孤悬于北京旧城之西,那是四九年以后建立的新城,居民来自五湖四海,无一本地人氏,尽
国语,日常饮
,起居习惯,待人
事,思维方式乃至房屋建筑风格都自成一
。与老北平号称文华鼎盛一时之绝的700年传统毫无瓜葛。我叫这一带“大院文化割据地区”我认为自已是从那儿
的,一
习气莫不源于此。到今天我仍能
到那个地方的旧风气在我
格中打下的烙印,一遇到事,那些东西就从骨
里往外冒。这些年我也越活越不知
自已是谁了,用(红楼梦)里的话“反认他乡是故乡”写此书也是认祖归宗的意思,是什么鸟变的就是什么鸟。
也许,这倒是我矫情呢,太拿自己当事儿,不潇洒,坏了我们这
人号称的作派。那又怎么了?就算我看不开吧。
,昨晚众生。是
装大个儿的,是
氓假仗义,也有
不甘寂寞,然而,—还就不是什么
七八糟笑容可掏的所谓小人
。
我小时一直是个坏孩
,习惯领受周围人的指责和白
,那才觉得我像我。忽一日,掌声响起来,还有人攀附,我
到迷失,
退失踞。那
觉很生猛,即舒服又不自在,舒服的同时常常不自在,这就叫堕落吧?还记得当年看到第一篇批评我的文章(这之前也有,我指的是当时最新一
我注意到的)。是一闲人写的,登在北京日报周末版上。批评的内容不记得了,也不重要,总而言之是说我不好,一无是
,都无所谓,关键是这文章使我的心情为之一变,可形容为“一颗心落回肚
里”与
后的恭维、怂恿比,迎面拦住去路的针砭、叫骂更使我清楚自己呆的地方是哪儿,自已是个什么东西,因而也就更容易保持住本
——我的意思是说:狼
。变成狼我所不
,变为狗亦我所不
,两害相权,取不得已。——这就是敌人的好
和必要。我想我是需要敌人甚过朋辈的那
人。当然我不是指批评我的人是拿枪的敌人,这是修辞,如果这么说不妥,我很乐意称他们为明
人,拿鞭
指方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