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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家占着理,拒不返还百姓的田地,百姓告到县衙,知县钱隆是个认死理的
,直接
规定把田地判给了尚家,若是涉及的只是一、二十
的百姓,也没
敢闹起来,可一万多亩地,涉及的百姓足有上千
。
这下
多壮胆,百姓们不千了,多次找到尚家
涉无效之后,
们情绪越来越激动,已经引发数次小规模的斗殴事件,伤了十几个
这
因清丈土地引发的斗殴事件,如今各县也时有发生,最后都是不了了之,大概因此并未引起知县钱隆的足够重视。
所谓的白契这里要
待一下,大宋是允许自由买卖土地的,但是为了抑制土地兼并,买卖过程中官府要收取
昂的手续费,然后给
易双方的契约盖上官印,正式承认这份契约生效,这
盖了官印的契约百姓称之为红契。
万一白契签在红契之前的,对不起,田地是
家的了,官府不予以承认,你只能自认倒霉,官府对你偷税这么多年也不追究了,你家没土地,今后也不用
税了,就这样吧!
然后百姓再和尚家签一份白契,白契上说明这些田地是百姓的,同时规定好每年要向尚家
多少租
。
尚员外丈着自家的权势,横下一条心来,
税就
税,反正不能把田地还给你们这些苦哈哈还也可以,以前你们
给我家的租
,比朝廷的赋税一亩少一斗,占了我家这么多年便宜,现在别想拍拍
就连
带地开溜先把欠我的一斗租
来再说,没有这么欺负
的,朝廷欺负我,你们这些苦哈哈也想欺负我,没门!
朝廷这么分别
置,是通盘考虑过的,涉及诡寄的田地,通常都是白契签于红契之后,也就是说,大
百姓的田地是能要回来的可若是都以白契为准,那岂不是说官府盖章的红契全没效力了?那么官府的公信力何在?
于这
顾虑,朝廷只能
契约签订先后顺序,来划定到底是红契有效,还是白契有
地,他家一还要少收一万多亩的租
,损失可就大
夭了,这简直是要了尚员外的老命o阿!
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闹得不可开
,尚家手上握有地契,百姓手上握的白契。
“郭二郎,你立即快
回京,把情况向大官
并报,记得
明尚家与隆
的关系,此事十万火急!要快!”
在绍圣新税法颁布之前,若是双方因
易发生纠分,拿这
白契去打官司的话,是得不到官府承认的。
针对这
诡寄行为,新规定对白契签于红契之后的,官府予以承认,官宦之家必须把土地退还给百姓。
当然,政府正鼓励垦荒,新开荒的田地五年不收税,这也不失一条
路,你可以去试试。
但韩碧儿听了立即意识到事态非常严重,其它州县斗殴,涉及的
群没这么大,容易解决,而陈留这里涉及上千
百姓,那就至少有几千
,真
起来,那还得了,真不知
这位钱知县是千什么吃的?
这是一场
谋!冷静!冷静!看着聚集的百姓越来越多,韩碧儿着急万分,脑
飞快地转着。
可偏偏尚家这里,大
分诡寄的田地都是白契签于红契之前,原因是尚家信誉非常不好,之前有百姓先签红契,尚家竞不再和百姓续签白契,直接把签了红契的田地给霸占去了,因此百姓对尚家极不信任,大都选择先签好白契,再到官府去签红契。
这
行为极为罕见,偏偏在陈留就发生了。
但颁布新税法之时,杨逸和章他们早就想到了这一
,对白契朝廷也重新作
了明文规定。
有红就有白,许多百姓舍不得
这毕手续费,于是便撒开官府,私自
易,他们私下签定的契约没有官印,因此便叫白契象百姓与尚家的这
诡寄行为,也牵涉到白契,双方先到官府签一份红契,将田产在官面上转到尚家名下,因为尚家是官宦之家,可以免税,转到尚家名下的这些土地,百姓就不用
税了。
不好!这位知县再蠢,也不可能想不到这一
!此事因尚家拒还田地而起,想到尚家和隆
的关系,韩碧儿很快明白,事情不象表面上这么简单。
百姓也不千了,田地本来就是我的,寄到你尚家名下,咱们可是
商量好了的数额,年年向你
了租
了的,现在你又要追加一斗,那和原来朝廷的赋税有何分别?
要是这样,当初我们还把田地寄到你尚家千嘛?何不直接向朝廷
税,那样我们还能博个忠诚纳税
的称号呢!